全省法院开展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攻坚专项行动

20.05.2020  13:11

近日,省法院下发通知,将利用今年5月-12月8个月的时间在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专项斗争中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攻坚专项行动,通过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财产刑部分的执行,从根本上彻底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推进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财产刑执行长效机制的建立,进一步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年打击遏制、两年深挖根治、三年长效长治”的工作要求。

本次专项行动共分为准备、实施、总结验收三个阶段,将针对2018年以来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财产刑部分全部执行完毕,并建立案例数据库,形成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财产刑执行的长效机制。专项行动将以高质量执行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涉财产刑部分为突破口,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执行力度,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财断血”的要求落到实处,真正做到除恶务尽,努力推动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方向发展,以全省各级法院在扫黑除恶斗争中的实际行动向党中央交上合格答卷。

为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省法院要求全省法院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提升实际执行到位率,确保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要加强对内对外两个层面的协调配合,用好用足法律规定,穷尽调查手段,全力推进工作,真正做到除恶务尽。要及时总结专项行动中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并及时向社会广泛宣传,切实营造全力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良好社会氛围。‍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