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法院审判质效专项督查 紧抓司法效率“牛鼻子”

09.09.2016  22:17
  吉林新闻网9月8日电 (张玉卓 王长安)八月下旬以来,长春市两级法院迅疾开展司法整风行动,按照“正风肃纪,提升质效”的基本方针,把提升审判质效、整顿审判作风摆在突出位置,开展审判质效专项督查,力争实现审判执行工作在全省打先锋、站排头的目标,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司法感受。 

  审判质效专项督查涵盖审判质量、审判效率、审判管理、司法公开四个方面内容,长春中院审判质效督查组召开工作会议对此作出专门部署。督查组梳理了目前制约审判质效提升的关键节点,提出4个方面15个重点问题。组长李芳指出,审判效率不高不仅严重损害司法权威,而且会造成群众司法感受不佳,必须紧抓审判效率这一“牛鼻子”,在年底达到主要审判质效指标位居全省前列的工作要求。 

  近年来,长春市两级法院实行审判管理一体化机制,审判质量不断提升,一审案件发改率逐年下降。然而,在案多人少的现实矛盾面前,审判效率成为影响群众司法感受的关键因素。专项督查从严控流程节点、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推行繁简分流、发挥多元化调解功能等方面提出应对之策,重点强调收结案件同期比逐月提升,使收结案数日益趋于平衡,确定了中、基层法院结案率9月底达到75%,10月底达到80%,11月底达到85%,12月底达到90%的工作目标。 

  全市法院将严格开展审限督查,严控流程节点。除经院、庭长审批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走完必备的法定送达程序后,要及时安排开庭,开庭后一般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合议,合议后一个月内完成裁判文书制作、送达。各基层法院于9月1日起全部实施案件超期冻结制度,督察组对审限超期情况严厉问责。对被冻结案件放任不管的承办人、审判长、所在部门负责人在全市法院通报,被冻结案件按照超审限处理。案件被冻结两次以上,或者冻结时间连续计算达到2个月以上的,移交纪律作风督查组追究责任。大力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建立1年以上未结诉讼案件台账,督查组深入各基层法院逐案督导,力争实现2.5年以上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于年底全部清零。 

  立案登记制改革以后,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为此,两级法院将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要求自9月起,基层法院新收案件简易程序适用率不低于80%,小额诉讼程序适用率不低于符合小额诉讼案件的90%,集中有效资源办理案件。探索简化简单民事案件裁判文书制作方式,拟试行对房屋买卖、交通肇事、离婚纠纷、物业纠纷等四类民事案件采用要素式、令状式裁判文书,提高审判效率,减轻法官工作负担。 

  审判质效督查组将督导两级法院立案环节优先适用非诉处理程序,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功能,将纠纷化解关口前移,让矛盾化解在诉前。系列案件、相邻关系等案件当事人提起诉讼的,立案工作人员要先与社会诉调机制对接,优先进行诉前调解。当事人达成和解要求法院下发文书的,按照确认调解协议案件处理。 责任编辑: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