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法院司改入员额领导独立办案

20.08.2015  10:01
  法制网长春8月17日电 记者张淑秋 记者今日从吉林省召开的全省法院院长座谈会获悉,吉林省严格落实中央政法委从严把握司法改革试点院领导干部入额的要求,把省、市、县三级法院院领导入额比例限定为30%、40%、50%。目前,省法院入额院领导陆续开始独立办案,已办案9件。

  据了解,吉林省提倡年龄偏大或不具体分管审判业务的法院领导发扬风格、作出表率,自愿申请暂不入额。省法院省级试点院共有5名院领导入额,占16位院级领导职数的31%。其他16家中、基层试点法院共有73名院领导入额,占154位院级领导职数的47.4%。同时规定,各级法院进入员额的领导必须带头办案,办案数量必须达到本院入额法官人均办案量的一定比例,且必须独立主持庭审或承办案件,不得将案件转嫁他人办理。省法院入额的5名院领导组成相对固定合议庭独立办案,主要承办疑难、复杂、重大案件,每人每年必须办案至至少10件以上,占省法院入额法官人均办案量的1/3以上。 来源:法制网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