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建设吉林法院信息化4.0版 实现跻身全国“智慧法院”和“数字吉林”双前列目标
2月22日,省法院召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2021年第一次会议,听取“十三五”时期智慧法院建设情况、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及“十四五”发展规划起草情况。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家新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十三五”时期,我省智慧法院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顶层设计能力进一步加强,编制了《吉林省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和《吉林智慧法院建设评价指标体系(中、基层法院)》,组织全省三级法院及时完成数据填报和工作整改。各类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全省各级法院已建成了法院专网、互联网、外部专网,实现了全面的互联互通,专有云、开放云等的整体框架已初步形成,90%法院建有数字化审委会,科技法庭建设实现了100%覆盖,53%的科技法庭完成了智能庭审改造和升级。业务应用实现全面拓展,全面推动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不断丰富审判支持系统、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持续完善移动微法院和电子诉讼建设,全省三级法院均建有协同办公系统和专网网站,基本建成了绩效考核管理平台、干部人事管理系统、机关党建信息化平台。数据管理工作成效凸显,省法院数据中心信息存储量累计已超过6.5T,基本实现司法统计自动生成、审判态势精准分析,辅助政府部门进行科学化决策。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全省法院大力推进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完成了区块链10大业务应用场景的建设工作,形成“一平台,两网络,多场景”的“吉林法院司法链”生态体系。安全和运维保障体初具规模,建设了全省法院质效型运维保障体系,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应用运维巡检监控机制,运维队伍日趋成熟。
会议强调,全省法院要深刻认识我省法院信息化建设水平与高质量发展要求之间的差距,攻坚克难,精准施策,推动吉林法院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十四五”时期,吉林法院信息化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省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紧盯信息技术发展前沿,持续坚持“抓应用、填空白、补短板、深融合”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方针,狠抓“应用”这个根本、聚集“数据”这个关键、把握“创新”这个核心,全面建设我省法院信息化4.0版,实现跻身全国“智慧法院”和“数字吉林”建设双前列的目标,为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加快建设人民法院信息化4.0版。要加强总体规划能力,制定好吉林法院“十四五”时期信息化建设规划,做好吉林智慧法院发展的总体设计、标准规范、科技创新等顶层设计工作,为新时代吉林智慧法院的发展提供最佳路径。要加强科技创新能力,以技术融合为驱动引领法院信息化建设实现新突破,继续提升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应用系统智能化和易用性,探索拓展基于语音识别技术的上层应用,做好融合法庭建设工作,推进电子卷宗在执行全流程深度应用,进一步扩大10大司法区块链业务场景的应用范围,加快全省法院移动办案、移动办公平台建设,完善相关政务系统。要强化数据支撑能力,加快数据中台和智慧法院大脑建设,积极参与最高法院数据中台和智慧大脑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基础数据采集能力,持续推进数据汇聚、共享和应用。要贯彻落实最高法院民法典工作要求,全面完成相关系统升级改造,做好第六届司法大数据专题研究工作。要构建一体云网设施,着力提升云网设施和业务场所服务能力,按要求完成硬件、软件和应用系统的国产化替代,加快完善人民法庭的科技法庭、智能法庭建设,全面完成监狱、看守所远程提讯升级改造。要夯实运维和安全体系,持续优化全省法院质效运维和安全防护能力,加大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力度,堵塞漏洞、防患未然,继续优化质效运维建设,构建全省法院质效型运维管理新模式,完善可视化质效型运维管理平台。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建设吉林法院信息化建设提供有力组织保障,主动工作,明确时限,协同推进,定期评价,强化宣传,加强人才支撑和与科研院校的战略合作,推出更多我省信息化建设的先进典型和成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