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法院两年来共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315件

16.03.2016  09:21
  新华网长春3月15日电(杨嵩男 通讯员 刘陆璐 王洁瑜)“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当天,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以“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意识,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两年来,全省法院共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案件共计315件,涉及到消费者生活、生产、经营消费等方面。

  据了解,从全省法院审结的案件看,主要有几方面特点。首先,消费者维权纠纷案件涉及的领域不断扩展。案件类型包括合同纠纷与侵权纠纷两大类十余种,近两年来,在产品质量责任、住房、旅游等消费方面的案件有所上升。同时,两年来在审结的案件中支持消费者诉求的占78%。在法律咨询、立案、审理、执行等各个环节为消费者提供便利,运用举证责任分配和惩罚性赔偿的规定,依法及时审理消费者维权案件。

  每年吉林省各级法院通过不同形式进行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将审判职能的发挥延伸到庭审之外,注重促进消费者提高理性维权的意识和能力,依法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净化市场环境。此外,为了解决全省法院在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中面临的许多具体适用法律的难点问题,统一法律适用,指导全省法院准确、及时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成三级法院课题组专门对此问题进行调研,及时总结审判经验,迅速应对并解决新型问题和疑难复杂问题,统一裁判标准。(完)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