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振华、副市长李祥分别就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

21.10.2015  15:14

 

 

2015年8月29日,司法部《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第61期)以《吉林省长春市司法局以改革创新精神扎实组织开展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为题,整期刊发了长春市司法局法治宣传教育的经验做法。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振华、市政府副市长李祥获悉后,分别就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批示。王振华书记在批示中指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做好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意义重大。近年来,市司法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完善普法方式、丰富普法内容、提高普法成效,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创新、有特色、有亮点,取得的成绩值得充分肯定。当前,全市正处在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吉林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推进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成果,进一步发挥好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和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带头作用,全力完成好“六五”普法收官年各项工作任务,特别是要结合“法治建设十件实事”,着力抓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在全市进一步弘扬法治精神、优化法律服务、增强全民守法意识,促进法治长春建设工作整体水平提升,切实为长春新一轮振兴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李祥副市长在批示中要求:继续把工作做深做实。接到批示后,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局党委书记、局长张洪彬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王振华书记、李祥副市长的重要批示精神,全力做好“六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积极研究谋划“七五”普法规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做深做实,为建设法治长春做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