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高悬 守护公平正义 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法治吉林 ——全省法院工作视频会议系列解读之三

27.02.2020  12:00

刑事审判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刑事司法文明反映社会法治文明进步水平,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一系列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对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做好新时代刑事审判工作指明了方向,为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依法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提供了根本遵循。吉林高院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始终把刑事审判摆在突出重要位置,在2月20日召开的全省法院工作视频会上,对今年刑事审判工作作出安排。

坚持从严从快

依法惩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法院认真贯彻执行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强统筹协调妥善做好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案件依法处理工作的通知》和“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把疫情防控和维护稳定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来抓。2月12日上午,梅河口市法院宣判了吉林省首例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该院启动快审快判模式,审理了这起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截止到目前,全省法院共审理涉疫刑事犯罪案件18件,彰显了从严打击涉疫犯罪的坚定决心,形成对犯罪分子的有力震慑,有效维护了社会大局稳定。

会议要求,要继续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利用疫情危害公共安全和市场秩序、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造谣传谣、疫情防控失职渎职、贪污挪用、破坏交通设施、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等各类危害疫情防控的犯罪行为,形成强大震慑,有力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法院要主动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沟通协调,健全完善涉疫案件协作配合、复杂案件研判会商、重大案件提前介入工作机制,提高办案效率,依法惩治犯罪。全省法院要加强法治宣传,加强舆论引导,为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加大打击力度

保持惩治犯罪高压态势

今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政治安全是国家安全的根本,是不可动摇的底线”“全面提升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水平”。全省法院要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严厉打击各种颠覆渗透破坏、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犯罪。

会议要求,要深入研究新情况新问题,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法严惩各类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妨害公共交通安全、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电信网络诈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监察法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犯罪。要准确适用缺席审判制度,严格依照纪律和法律的尺度,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加大惩治力度,为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提供司法支撑。

冲刺决战决胜

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今年是实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年为期目标的决胜之年,坚决完成好这项任务是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法院要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动摇,紧盯“扫黑除恶”“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不放松,在推进案件审理和促进长效常治上双向发力,推动专项斗争取得全面胜利。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针对涉黑涉恶案件进入起诉审判高峰期的实际情况,瞄准“积案清零”目标,加大办案力度,确保进入审判程序的涉黑涉恶案件全部依法审结。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分案审理、分工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研判会商、提前介入机制,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准确把握专项斗争转段特征,继续深入开展“一案三查”工作,既要查办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又要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线索。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充分发挥司法建议功能,积极参与行业乱象整治,推进长效常治机制建设,巩固扩大专项斗争成果。

树立新时代刑事司法理念

着力强化人权司法保障力度

第七次全国刑事审判工作会议提出,“司法绝不能背离人之常情、世之常理,要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朴素认知融合起来,以严谨的法理彰显司法的理性,以公认的情理展示司法的良知,兼顾天理、国法与人情”;在今年1月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指出,“要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罪责刑相适应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坚持疑罪从无、证据裁判,确保定罪公正、量刑公正、程序公正。

会议指出,全省法院要树立审慎善意司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政法委《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及省高院出台的《关于服务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的十项措施》,正确把握罪与非罪、重罪与轻罪的界限,特别是正确把握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不能把民事纠纷作为刑事犯罪处理、把民事责任变成刑事责任,坚决防止刑事司法介入经济纠纷。要落实企业负责人犯罪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依法慎用羁押强制措施,建立企业运营事项代理律师会见沟通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企业负责人被羁押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切实维护企业家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助推民营企业释放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会议要求,全省法院要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精准适用刑罚,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严格遵循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充分保障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确保有罪的人受到公正审判、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要尊重和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加强法律援助工作,通过控辩审以及诉讼参与人等各方努力,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2020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是“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全省法院必须自觉把各项工作放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大局中思考、谋划和推进。全省法院要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推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吉林、法治吉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