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治洪副厅长出席全省贯彻落实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法律援助管理干部培训班并授课

21.10.2015  15:02

     

     禹治洪副厅长出席全省贯彻落实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

            法律援助管理干部培训班并授课 

     

  2015年10月15日—16日,在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导下,由省法律援助中心主办的吉林省贯彻落实全国法律援助工作会议精神法律援助管理干部培训班在长春举行,全省各市(州)、县(市、区)司法局主管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各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及骨干、省法律援助中心全体人员共18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出席开班仪式并分别作了动员讲话。 

  举办此次培训是吉林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全国法律援助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落实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部署,建设法律援助培训示范中心的一项具体举措。培训内容包括:《新形势下如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新形势下法律援助在涉法涉诉信访工作中的新定位》、《法律援助质量管理与质量控制》、《新形势下基层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之探讨》、《如何利用信息管理手段提高法律援助管理》、《吉林省落实“两办”意见的理论与实践》,分别由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桑宁、湖北省武汉市司法局副局长罗平、浙江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李燕丽、湖北省十堰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秦毅、北京市海淀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王保民和吉林省司法厅副厅长禹治洪主讲。 

  参加培训的法律援助管理干部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学习和交流,受益匪浅,希望省法律援助中心更多组织这样的业务培训,推动吉林省法律援助事业进一步发展。课后,进行了培训效果评估和今后培训需求的问卷调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