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巧用“互联网+”审结图们市10年陈案

16.10.2016  21:44

  “您好,是图们市人民法院吗?感谢你们解决了我的房子问题,压了我10余年的心病终于除去了!”10月13日早上,办案法官在忙碌中接到张女士的感谢电话。

  案件发生在2001年9月14日。图们市市民张女士经人介绍,以27000元的价格购买了南方人王某座落于图们市利民胡同的一处房屋。张女士当日支付22000元房款,王某向其交付房屋及房照,双方约定待王某办理完房屋过户手续后再支付剩余款项。张女士入住房屋后,多次催促王某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王某一再推脱,不久后竟举家搬回老家浙江省镇江市,再无音信。为了办理过户手续,张女士曾只身前往浙江省寻找王某,但仍无结果。10余年来,每每想到自己的房子登记在别人名下,张女士倍感不安,时常被噩梦惊醒,今年,在百般无奈下,张女士将王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被告王某立即为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因原、被告双方已多年没有联系,且距离较远,案件受理初期,办案法官首先通过邮寄送达、电话联系等方式进行沟通。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客观状况,经双方同意,案件通过司法云视频开庭进行了审理,在办案法官的主持下,被告在家中通过网络视频,面对法庭发表答辩及辩论意见,实现司法零距离办公。通过司法网络视频开庭的方式,张女士最终通过法院生效判决,使得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一起沉睡多年的房屋争议案件圆满解决。

  图们市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中,做到因案施策,针对一方当事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到庭的情况,创新办案举措,利用新开通的司法网络云视频进行案件办理,有效节省办案时间,节约司法资源,不仅及时了解双方当事人诉、辩意见,更能及时有效解决实际问题,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充足、便捷的司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