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2014年度 出租车“油补”于 10月26日发放

15.09.2015  11:01

近日,记者从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了解到,2014年度出租车“油补”将于10月26日开始发放。从业者查询相关信息可以登录长春信息港或到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院内查看公示信息。补贴资金发放对象为:凡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依法取得《出租汽车客运运营许可决定书》和《道路运输证》,并与企业签订承包车辆运营合同的驾驶员和持有《出租汽车客运运营许可决定书》 的个体经营者。

 

各企业应于2015年9月10日携带U盘到出租汽车管理处315室领取2014年补贴资金数据,经复核后,于2015年9月17日16时前上报到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局出租汽车管理处315室。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和上报数据的,按照《吉林省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中组织协调和维护行业稳定项目分别扣分,情节严重,造成不稳定因素的,依法追究企业责任。

 

为便于统计,2014年全年(按360天计算)正常营运车辆每年每台车补贴17733.60元,平均每天补贴49.26元。将按照以上标准,根据实际营运天数发放补贴资金。补贴资金发放数据以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出租汽车管理处综合业务科计算机内存储的数据和企业申报数据结合确定。办理退出营运或报废的车辆,不享受成品油价格补贴。

 

补贴资金自2015年10月26日开始由银行向补贴对象发放。10月26日后,持有吉林银行油补卡的,可直接到吉林银行各网点划卡取款。没有银行油补卡的,持本人身份证到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指定网点领取,代领的按银行要求办理。银行油补卡丢失的,持本人身份证到吉林银行亚泰大街支行永安支行领取新的银行卡。补贴资金领取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22日。逾期不领的,视为自动放弃,资金上缴财政。

 

为保障补贴对象及时、足额领到补贴资金,欢迎对发放工作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31-87691234、业务咨询电话:0431-811090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