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绿色发展理念 全面推行河长制 开创长春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新局面

22.03.2017  08:46

  3月22日将迎来第二十五届“世界水日”,第三十届“中国水周”也将在这一天拉开序幕。今年我国的宣传主题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

  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这是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中国的重大战略,也是加强河湖管理保护、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确保河长制在长春市得到全面推行。

  第一,充分认识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意义。

  一是解决长春市复杂水问题、完善水治理体系的迫切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和全球气候变化影响加剧,我市境内河湖管理和保护面临诸多严峻挑战,不少河湖开发已经接近或超出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为此,必须强化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切实解决当前存在的复杂水问题,建立起科学有效的防治机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二是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水污染防治的必然要求。在众多的水生态问题中,最突出的是污染问题。深究其实质,是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的问题。实施河长制,明确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必将促使各级政府在推动产业发展过程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淘汰落后产能,推进企业转型升级。

  三是推进长春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生态一流目标的必然选择。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是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的制度保障,必将为全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利支撑。

  第二,全面推行河长制,必须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坚持节水优先,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河流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

  二是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划定河湖管理范围,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

  三是加强水污染防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河湖水污染防治目标和任务,统筹水上、岸上污染治理,完善河湖排污管控机制和考核体系。

  四是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五是加强水生态修复。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稳步实施退田还湖还湿,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

  六是加强执法监管。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行河湖动态监管。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涉河湖违法行为。

  第三,多措并举,切实将河长制贯彻落实到位。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化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和监督考核,广泛汇聚全社会力量,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狠抓责任落实。我市已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长春市“河长制”实施方案(试行)》,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抓紧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各级河长要坚持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履行好组织领导职责,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重大问题。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水利部门要加强对河长制实施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指导。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联动,密切配合,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形成综合治理的强大合力。

  三是建立长效机制。确定河湖分级名录,明确各级河长工作职责。建立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机制、验收制度等工作机制,搭建工作平台,统筹推进河长制落实工作。

  四是引导公众参与。建立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公告河长名单,通过设立河长公示牌、聘请社会监督员等方式,对河湖管理保护效果进行监督。加大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力度,提高社会公众对河湖保护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