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落实措施加强民警执勤安全防护工作

13.05.2015  12:36

  梅河口市公安局交警部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大规范执法力度,查找自身执法安全的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民警执勤安全防护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民警执勤伤亡事故发生。

  督促落实到位,细化工作规范。严格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要求民警在高速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现场时,要划定警戒区域,在安全距离位置放置反光或发光锥筒和警告标志。要求民警将警车停在事故现场来车方向警示标志起始点,开启警灯、示阔灯和车载发光警示屏,并设立专人负责事故现场安全警戒,疏导指挥过往车辆,密切注意道路交通状况,发现险情要立即通知勘查现场交警撤离。勘查事故现场完毕后,要从事故车辆处由近到远、由内到外依次撤除安全防护设施。

  提高实战技能,开展防护训练。组织一线民警开展安全防护实战演练,模拟执勤点设置和夜间公路交通事故现场勘查,重点训练现场警告标志、锥筒、警示灯的设置,警车停放,事故现场指挥疏导,民警间协调配合警戒,现场安全撤离,民警安全站位等。

  增强安全保障,善事防护装备。加大安全防护装备投入,为事故中队及各公路中队的每一辆事故勘查车配置足够数量的反光或发光锥筒、警示灯、发光指挥棒、交通标志、现场警戒带等安全防护装备,确保出警民警安全;加强对警用车辆安全技术状况的检查,严防民警驾驶故障车辆上路执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