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 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长春市召开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视频会议

19.06.2017  10:11

  6月16日,长春市全面实施河长制工作视频会议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刘长龙在会上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及市委的相关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全面落实河长制各项工作,切实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为长春全面振兴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刘长龙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实际行动。各方面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凝心聚力、狠抓落实、合力攻坚,确保河长制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刘长龙强调,要突出做好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四项重点工作。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大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不断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执行更为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响应机制。深入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加大垃圾、污水治理力度,全面改善农村水环境,让农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稳步实施退田还湖、退耕还林,积极开展河流沿岸绿化造林。加大湿地修复保护力度,积极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进一步提高生物多样性和水体自净能力。 

  刘长龙最后强调,全面推行河长制,必须把加大法治建设力度作为根本性制度措施,切实将涉河涉湖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要健全涉河法规体系,严禁涉河违法活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要聚焦短板,集中整治突出问题。要明确职责,把河长制落到实处。各级河长担河湖之长,必须履河长之职、尽河长之责。要做到“一河一档案”“一河一策略”“一河一巡查”,每位河长都要对河湖具体情况以及存在问题做到了如指掌、心中有数,开展定期巡查,有针对性地解决河湖管理保护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从今年开始,要将河长制督查考核纳入各级政府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各相关部门必须勇于担当,履职尽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市治水“一盘棋”,形成有统有分、条块结合的工作机制。要强化组织协调、部门联动、社会监督、宣传引导,让河湖管理保护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 

  市委副书记张晶莹主持会议。市委常委马延峰,副市长贾丽娜、吕锋出席会议。副市长贾晓东传达了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君正对推行河长制的要求,副市长周贺宣读了全市河长名单。朝阳、南关、净月、农安、九台波泥河镇负责同志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