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两会聚焦:理想治污模式离“落地”还有多远

08.01.2015  11:11

      加快污染治理、改善生态环境,是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关注的话题。其中,“第三方治理”这个词被频繁提起,逐渐在代表委员中“”起来。

  “发展第三方治污模式,变‘谁污染谁治理’为‘谁污染谁埋单’,是环境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省政协委员、河北空调工程安装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俊良表示,河北是一个典型的能源消耗大省。近些年来,政府提出“谁污染谁治理”,虽起到一定的效果,但由于排污企业对治污不专业,弱化了治污效果。实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由排污企业付费购买专业环境服务公司的污染减排服务,有利于提高污染治理的产业化、专业化程度。

  “由此,排污企业降低了治理成本,提高了达标排放率。政府执法部门由于监管对象集中可控而降低了执法成本。此外,还能刺激环保企业和产业发展。”在省政协委员、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董事长宋蕊看来,发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可谓一举三得。

  不过模式虽然理想,要让其真正“落地”,还有很多问题值得关注。“过去环保企业做市政业务时靠土地和厂房作抵押向银行贷款,现在给工业企业做污染治理,工业企业的土地没法拿去抵押,融资有些困难。”目前,我省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制定全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施方案,将在重点领域、重点流域和重点行业开展试点。宋蕊委员建议,有关部门在鼓励民营资本进入这一领域时,应在税收优惠、信贷支持、引进人才、拓展融资渠道等方面予以扶持。

  保障环保企业的治理水准,提高第三方企业准入标准是题中应有之义。宋蕊委员建议,选择具备一定实力,拥有固定、规模化、专业化技术队伍的第三方进行环境污染治理,还要考察其是否掌握环保设备关键工艺和核心技术。

  在完善监督审核机制方面,宋蕊委员建议,建立专门针对第三方企业的数据库,形成黑名单制度,并根据信用等级进行政策优惠,严厉打击环境服务第三方机构的违法行为,实现有门槛、有规范、有奖惩。

  “以前,企业超标排污,责任很明确。引入第三方企业后,排污企业会认为治污已交由第三方处理,排污不达标应由第三方担责,治污方会认为排放不达标是因排污方不按照合同排污,导致污染难处理。”刘俊良委员认为,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必须明晰责任,才能免除相关企业的后顾之忧。他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加快制定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以明确双方的责任。(本报记者 叶娟娟)

(责任编辑:章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