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河务局进一步加强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有关工作

28.02.2017  00:06

2016年,吉林省加大河道采砂管理,严格执行采砂许可制度,严控非法采砂。全年采砂的县(市)和开采河流明显减少,有采砂任务的县(市)从43个减少到30个,减少30%,采砂河流从88条减少到35条,减少60%。采砂量减少50%,由1020万立方米减少到511万立方米。全年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310个,与上一年基本持平。各县市计划采量均有所降低,其中双辽、洮南等县(市)全年禁采。非法采砂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

2016年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按照《解释》,未依据有关规定取得相关许可证,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采砂,情节严重的,以非法采矿罪定罪处罚。《司法解释》的出台,实现了河道非法采砂行为入刑目标,为维护河湖防洪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2017年,吉林省河务局为进一步从严管理,规范河道采砂行为,保护堤防安全,维护河流健康,切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河道采砂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了采砂许可证的办理时限、禁采区的管理制度以及河道采砂现场的公示制度等内容。

随着气温回升,万物复苏, 2017年的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已经开始。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通过规范河道采砂管理,打击非法采砂应为,为吉林省推进河长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省河务局刁沙沙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