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食药监管局汽开分局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

18.12.2015  12:59

12月14日上午,按照《关于在全市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系列活动方案》长司联发[2015]6号文件要求,汽开分局组织全体监督员在辖区吉林大药房普阳店门前,开展了“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分别开展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和《保健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在活动中,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咨询、宣传展板等方式,结合食品药品监督系统实际工作,向过往行人发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折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手册、食品安全法手册等宣传图片,大力开展食品药品法制宣传。同时,设立咨询台,对“妇幼保健卫生”、“职业病防治”、食品安全等群众咨询热点,现场给予政策讲解。

此次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400余份,30余名工作人员和3名一汽总院医疗专家在现场向群众进行宣传讲解,接受群众咨询700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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