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讯】汪清林检:让“检察蓝”成为司法救助路上最亮眼的颜色

14.05.2019  16:50

 

 

  “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检察院的帮助,谢谢你们为我发放的救助金……” 

  “感谢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这面锦旗代表我的心意,谢谢你们对我外甥的帮助……” 

  被救助人张甲、被救助人张乙的法定代理人激动地说。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本身就是我们应当做的……”承办的汪清林区检察院检察官紧紧握住张甲和被害人张乙法定代理人李某某颤抖的双手,在感谢他们认同检察工作的同时,鼓励他们要好好生活。 

  近日,两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和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来到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分别送上写有“真帮实助解民困,鱼水相融检民情”、“为民办事关怀备至,为民排忧情深似海”的锦旗,表达各自的谢意。 

  在办理检调对接案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被害人张甲、张乙的家庭此时正陷入巨大困境之中:

  张甲受伤后不能用力,不能疲劳,只能进行简单劳动,被告人生活困难,没有对其进行有效赔偿。 

  张乙被伤害后,被告人是智力残疾人,靠低保生活,无力赔偿。 

  二人均未得到应有的赔偿,治疗费和生活费成为他们家庭沉重的负担。 

  获悉此情况后,根据救急救困的司法救助宗旨,汪清林区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审查程序,认真审查了二人的困难证明、病历、司法鉴定以及汪清县人社局、居委会等出具的证明文书,同时主动联系二人,了解核实其家庭情况是否符合救助标准,告知他们申请司法救助的权利,并指引他们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和申请材料。 

  赠送锦旗的感人一幕,是“情系百姓、为民排忧”理念的剪影,是检察机关立足新时代履职尽责的缩影。 

  汪清林区检察院切实践行“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理念,高度重视对刑事案件受害人的人文关怀,针对部分刑事案件受害人得不到被告人赔偿而导致家庭困难、生活窘迫的情况,将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作为检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启动刑事被害人救助程序,充分彰显了人性化执法的理念,使救助对象真切的感受到司法的温暖就在身边,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下一步,汪清林区检察院将继续全力以赴,让“检察蓝”成为司法救助和扶贫之路上那一抹最亮眼的颜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