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污染数据造假者不能简单处理了事

19.12.2015  14:49

  环保部17日通报了今年第二批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弄虚作假的8个典型案例。这些企业通过对监测数据进行造假来逃避监管,以谋取黑色利润,其对法律法规和社会责任的漠视,让人瞠目。

  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环保监控的“千里眼”,由此形成的监控数据,是研判环境形势、预测发展走向、制定应对措施的重要依据。对监管数据造假,将直接逃避上级监管,进而影响研判决策,也会损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综观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重大污染事件,往沙漠里排污也好、往河流里排污也罢,都是明知违法而为之。如今,竟然敢在监测仪器上弄虚作假,企图蒙混过关,足以看出这些企业违法排污的观念已经根深蒂固,竟至于直接顶风而上,要让他们自觉守法治污,谈何容易。

  痛击数据造假、打击违法排污,必须树立法律的权威。目前,这些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已受到相应处理,但这是远远不够的。面对屡罚屡排企业,应该按照环保法要求,启动黑名单制度和市场退出机制,该整改整改、该停产停产、该退出退出。

  面对这种直接在监管系统上作假的行为,加强管理和技术提档升级,以“技术创新”反制“技术造假”,迫在眉睫。同时,继续引导公众参与监督举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以“零容忍”的重罚,坚决遏制企业的违法排污冲动,捍卫污染监控的“千里眼”,推动环境治理逐步好转。

(责任编辑:张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