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主任阿汝汗就加强省民族干部学校培训工作提出要求

14.11.2014  16:19

 

 

    2014年11月12日下午,省民委主任阿汝汗到省民族干校调研,并观摩学校教学科研活动。观摩结束后,阿汝汗主任就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干校培训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阿汝汗主任指出,省民族干部学校是我省少数民族干部和民族宗教工作干部培训的重要阵地,承担着贯彻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宗教工作现实问题研究,培养高素质民族宗教工作干部的重要任务。针对当前民族宗教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干校要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创新教学思路模式,加快提升培训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一是要确定好教学计划和培训重点内容。 干校的主要培训对象是基层少数民族干部、全省民委(宗教局)系统干部,培训重点是民族宗教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基本常识,培训的最终落脚点是提高干部素质、服务民族宗教工作。学校要立足这些基点,紧扣民族宗教工作阶段性任务,有针对性地选择确定教学课题,做到有的放矢,学以致用。 

   二是培训内容要突出时代性、实用性和针对性。 立足实际,适应要求,才能体现教学价值。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吃透精神实质,把握关键点,以此统领和指导培训工作。民族方面,要认真研究宪法中关于民族问题的有关规定,突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实施,紧密结合吉林实际,重点研究和讲解民族法规到底是怎样规定的,执行的怎么样,应该怎么更好地贯彻落实。宗教方面,要讲好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也要讲好宗教基本常识,如果宗教干部不掌握宗教政策,不懂宗教常识,就无法依法开展工作。讲课内容不要太宏观,要具体化,五大宗教的内容可连起来作为大课讲,各教也可分别讲。 

   三是要积极走出去。 培训也是一种宣传,通过强化培训,可以影响更多的干部,可以让更多领导干部了解民族宗教工作、更加重视和支持民族宗教工作。干校的教学要积极走出去,向上、向下、向社会面拓展和延伸,形成更好的民族理论政策培训氛围,扩大宣传效应。 

   四是要进一步改善教学设施条件。 近年来干校的基础设施条件有了很大改善,还要进一步完善教学设备、学习资料等方面条件。要研究制作高标准、高质量的教学课件,提升教学品味和层次。 

  省民委党组成员、民委委员包力军围绕如何落实好阿汝汗主任提出的工作要求,就抓紧做好教学课题研究、完善教学设施条件等提出了具体意见。   

  省民委办公室、人事处、宗教二处等处室负责同志参加调研活动。  (办综 干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