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利厅推进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

08.06.2016  15:05

依据《水利部关于印发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水电〔2013〕379号)要求,吉林省开展了农村水电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并于2015年完成19座安全生产达标试点电站的评级工作。

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办安监〔2016〕28号)安排,吉林省在2016年将继续大力推进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达标评级工作,并以《吉林省水利厅关于推进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工作的通知》(吉水电函〔2016〕3号)提出具体要求,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农村水电管理部门将按照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计划及推进时间表开展评级工作,力争在2016年完成吉林省境内大多数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地方水电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