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水源保护区上游将建设人工湿地

28.06.2016  23:59

  建成于2012年的长春北湖国家湿地公园人工湿地,如今每天都要迎来大量游客,这里不仅景观效应凸显,还对流入的长春市第一污水处理厂出水进行深度处理,使出水污染物各项指标平均削减15%以上。经过处理的水再作为伊通河的补充水源,让区域水环境质量得到提升。这只是我市建设保护湿地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我市加大湿地建设力度,现已建成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净月潭等4个国家湿地公园。“十二五”期间,结合农村生态环境整治,全市新建人工小型湿地23处,今年在建3处。 

  开发建设项目禁占重要湿地 

  我市实行严格的湿地保护制度,确保生态功能不减退,使湿地资源得到永续利用。严格控制变更湿地用途,禁止占用重要湿地开发建设项目。对城市湿地进行永久保护,严禁填埋湿地和湿地水系进行城市建设。 

  加大污染治理力度,逐步迁出湿地保护范围内的排污企业,加强湿地周边环境治理,减少垃圾和污水对湿地的污染。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采取退耕、引水、种植林木花草等措施对退化湿地进行恢复改造。 

  2020年年底前实现退耕还湿 

  我市规定,禁止侵占自然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在国家级湿地类型的保护区、重点湿地区及国家湿地公园中被私自开垦的湿地,2020年年底前全部实现退耕还湿;在一般湿地中开垦和侵占的湿地,全部限期退耕还湿。 

  加大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力度,对水生野生动植物类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大力保护。明年年底前,制定实施松花江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方案。 

  今后水源保护区上游全建人工湿地 

  通过湿地净化减轻污染负荷,改善河流水质。加强滨河(湖)带生态建设,在河道两侧建设植被缓冲带和隔离带,在伊通河、饮马河等河流两侧建设河坝绿植带。2018年年底前,全市在水源保护区上游、污水处理厂下游、重污染河流流经区域等重点区域建设人工湿地。 

到2020年,全市天然湿地的保护率达到66%以上。今年年底前,对石头口门水库、新立城水库、波罗湖等湖(库),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责任编辑: 环保厅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