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水土保持局对新增中央财政资金水土保持工程进行督导检查

26.05.2017  19:03
      为推进吉林省新增中央财政资金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进度,掌握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管理水平,根据《吉林省水土保持局关于开展新增中央财政资金水土保持工程督导检查的通知》(吉水保局函﹝2017﹞6号)要求,吉林省水土保持局成立督导检查组,于5月11日-13日对通榆县和大安市进行了督导检查。督导检查通过座谈会、查阅资料、勘察工程现场等方式对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汇总评价,对督导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措施,形成了督导检查意见,要求各项目县(市)务必于5月底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吉林省水土保持局  金城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