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公布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名单

09.05.2016  07:49
      5月5日,水办〔2016〕171号文《水利部关于公布国家水情教育基地名单的通知》印发,批准北京节水展馆、天津节水科技馆、河道总督府(清晏园)、中国水利博物馆、华北水利水电大学、深圳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重庆白鹤梁水下博物馆、陕西水利博物馆等8家单位为国家水情教育基地。

  国家水情教育基地是面向社会公众开展水情教育的实体平台。文件要求各级水利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水利部、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的《全国水情教育规划(2015-2020年)》,以及《国家水情教育基地设立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国情水情教育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各基地要注重创新,突出特色,加强管理,不断提升面向公众开展水情教育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国家水情教育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

  人多水少,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与生产力布局不相匹配,水旱灾害频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和水情。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当前我国水安全呈现出新老问题相互交织的严峻形势,特别是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问题愈加突出。

  针对我国的水安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从战略高度提出了“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并要求强化水情教育。2015年6月,水利部、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联合印发了《全国水情教育规划(2015-2020年)》。《规划》提出,要依托已有各类教育场所和具有水情教育功能的水利设施等,建设一批水情教育基地。到2020年,形成布局合理、种类齐全、特色鲜明、规模适度的多层级水情教育基地体系。为落实《规划》要求,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水利部组织制定了《国家水情教育基地设立及管理办法》,并于2015年12月8日印发。

  据悉,本次基地设立工作根据《办法》要求,本着“严格标准,公平公正,突出特色,兼顾均衡”的原则,严格按照申报、资格审查、初评、考察复核、汇总复议、部长专题办公会审议等程序进行,最终决定设立8家国家水情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