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水利厅出台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

28.08.2015  12:13
日前,江西省水利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意见》,要求全省水利系统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高举生态文明大旗,深入持久地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人水和谐发展新局面。

  《意见》指出,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是贯彻落实治水新思路、实现治水管水新跨越的内在要求,是保障江西水安全、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重要实践,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确保江西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选择。

  《意见》明确,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要积极践行“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新思路,把水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将水生态文明理念融入到水利规划、建设、管理、改革的各环节和水资源开发、利用、治理、配置、节约、保护的各方面,完善水生态文明建设格局,优化水资源配置,建立水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

  《意见》指出,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要积极转变治水管水理念,立足于“山水林田湖生命共同体”的认识,高举生态文明大旗,以水生态文明建设统领江西水利改革发展,从以人为主转变为人水和谐,从人力为要转变为自然力为要,从单一治理转变为系统治理,加快推进传统水利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

  《意见》提出,江西省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是到2020年,治水管水理念根本转变,水利管理能力显著增强,防洪安全、供水安全、生态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保护与河湖健康体系基本建成,水生态文明建设良性机制体制基本建立,水利改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到2030年,水安全保障有力、水资源配置合理、水生态环境优良、水管理体制科学的水生态文明建设格局全面形成,水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意见》提出,加快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要统筹水利建设、管理和改革“三驾马车”,形成水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合力。在水利建设方面,要加快防洪安全工程建设、推进供水安全工程建设、实施生态安全工程建设,以“三大安全”夯实水生态文明建设基础;在水利管理方面,强化水资源红线管理、强化河湖管理、强化水利建设管理、强化水利工程管理、强化节水管理、强化应急监测管理,以“六大管理”提升水生态文明建设效力;在水利改革方面,要建立健全水权制度、积极推进“河长制”、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建立水生态文明建设市场化机制、推动水利科技创新,以“五大改革”激发水生态文明建设活力。

  《意见》要求,为确保水生态文明建设顺利推进,要强化措施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推进依法治水,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宣传教育,建立考评机制。尤其要严格履行水利部门职责,勇于担当,积极作为,在水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要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主动补位。要强化贯彻落实,各级水利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