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河垦区局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吉林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

28.12.2015  15:19

  《吉林省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辽河垦区局高度重视《条例》的施行,精心组织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的各项工作。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条例》内容,并理解和把握《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二是通过电视、网络、电子显示屏、手机短信、悬挂条幅等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条例》的实施,增强公众对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保护的认识。三是将与发展改革、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建设规划等有关部门和单位沟通,形成气象探测环境保护合力。(韩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