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象行业监管列入长春市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

06.12.2017  02:05
  

      日前,长春市委市政府下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将气象行业监管列入其中。

  文件要求,气象等专项(专业)监管部门依法在其职责范围内对本领域进行监督检查;在行业规划、标准规范、行政许可等方面重点加强行业安全上产工作;要完善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制定行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健全安全管理工作机构;要制定安全生产权力、责任清单和年度监督检查(执法)计划,明确监督管理的目标、任务、责任、措施、时限,并上报本级安委会办公室备案,日常照单监管、失职照单追责。

  该意见的实施,将有力地扩大气象行业监管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推动气象行业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韩锡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