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到敦化开展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立法调研

14.03.2016  16:38

  3月11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金相镇、州人大农委主任委员宋杨、州气象局局长马宏滨等到敦化市就《延边州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管理条例》立法开展调研。

  调研组一行首先来到大桥乡兴隆村“光伏暖民”试点工程和博隆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深入调研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以及对当地气候资源影响的有关情况,直接听取了企业对条例草案的具体意见和建议。

  随后,调研组一行参加了由敦化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员会、发改、财政、住建、环保、水利、农业、林业、气象、农电等部门以及企业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有关情况汇报以及就《管理条例》提的建议和意见。大家纷纷表示,针对延边州气象资源的立法既是全州气象事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同时也是全州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件大事,必将对全州经济转型跨域发展、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社会和谐全面进步起到不可替代的法律保障作用。(郝俐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