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民警查处一起非法携带自制气枪案件 被收缴

12.04.2015  12:21

通讯员 宋歌 供图

4月8日,省公安厅高速公路公安局长吉分局查处一起非法携带管制气枪案件,收缴自制气枪一支,钢珠一盒。

4月8日9时10分,长吉分局民警胡茂友、王双成在珲乌高速公路机场方向467公里(龙嘉机场收费站)执勤时,在检查一辆吉A号牌车辆时,该车驾驶员不愿意配合开启后备箱检查。民警觉得有问题,在压力下驾驶员打开了后备箱,里面三个行李箱占满了空间,看起来没什么问题。细心的民警抬起行李箱,掀起了后备箱垫板,发现下面藏有一支自制气枪。

民警立即将驾驶员刘某控制,经查,刘某是梨树县人,当过修理工,会自制气枪。他在网上购买了气压泵、钢管、扳机等零件,自制了一把气枪,可以击发钢珠。警方鉴定,该自制气枪属于管制器具,对刘某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并收缴气枪。

新文化报(刘长宇 通讯员 宋歌 杜延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