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召开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七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

09.06.2015  18:00

    6月5日,江苏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七次全省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回顾总结全省民族工作,研究部署新的任务。省委书记罗志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民族团结进步这一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把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政策举措落到实处,推动全省民族工作迈上新台阶。  

  江苏省省长李学勇主持会议,省政协主席张连珍出席。   

  罗志军在充分肯定了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的新成绩之后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就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科学内涵。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开辟了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创新发展的新境界,是指导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为我们做好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民族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关于民族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努力开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罗志军指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是事关国家长治久安的政治任务,是“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江苏”的现实需要,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途径。我们要深刻认识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民族团结这一战略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要大力抓好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引导各族群众正确认识“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各民族水乳交融、唇齿相依、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观念。要着力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在各族群众中特别是青少年中,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要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正确处理好差异性和共同性,打造更多有利于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载体,营造全省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环境,形成各族群众手足相亲、守望相助的生动局面。   

  罗志军强调,随着我国城镇化步伐加快,各民族跨区域流动进入了活跃期,要主动顺应形势的发展变化,更加重视做好城市民族工作,特别是要使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城市里“落得了脚,扎得下根,安得了心”。要建立健全服务管理机制,建立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促进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均等享有基本公共服务。要坚持“适度倾斜、优先发展”的原则,抓住重点、聚焦发力,加大扶持力度,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全面小康建设步伐。要加快民族聚居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民生改善,加快特色产业发展,提升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方的内生发展动力。  

  罗志军指出,全省在校少数民族学生是未来民族地区建设的中坚力量,也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重要力量,要努力提升少数民族学生教育服务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通过课堂教学和各种主题教育活动,努力强化少数民族学生“三个离不开”和“四个认同”的认识。要加强日常服务管理,建立完善校内少数民族学生教育服务管理网络,既要在学习上重点关心,又要在生活上格外关爱,为少数民族学生的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帮助少数民族学生成才和顺利实现就业。   

  罗志军强调,要继续做好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工作,按照中央要求,进一步完善思路、细化举措,坚持有的放矢,帮在关键处,援到点子上,确保江苏对口援助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切实搞好民生援助,多办受援地急需、当地各族群众急盼的实事,大力推进安居工程建设,努力提高受援地基础教育、基本医疗水平。大力推进产业援助,加快签约项目的落地建设,为当地培育新的支柱产业、增强发展的内生动力。注重加强人才智力援助,重点抓好各级党政干部、创新创业人才、公共服务领域人才三支队伍的培训和交流,为民族地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在对口支援中,要注重做好“结对子”工作,广泛组织开展对口交流、结对共建、考察学习活动,促进双方干部群众多层次、多领域、多形式的交流,进一步加强民族交往、增进民族感情。   

  罗志军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民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机制,创新理念,培养骨干,夯实基础,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抓好责任落实,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要抓好基层基础,加强县(市、区)民族宗教部门建设,加强民族聚居地方的基层党组织建设。要抓好队伍建设,大力培养和造就少数民族干部、民族聚居地方各族干部、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和代表人士、民族工作部门干部四支队伍,尤其要发挥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在参政议政、协调关系、化解矛盾中的特殊作用。   李学勇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深刻领会中央对民族工作形势的科学判断,坚定民族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切实从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服务全国民族工作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要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局面,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坚持重在平时、重在交心,努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切实加强对民族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抵制和遏制民族分裂思想渗透,积极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合力开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   

  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各市设分会场。会议表彰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云峰宣读了表彰决定。在宁省委常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有关领导,省民委成员单位、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