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民宗局召开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工作会

29.04.2017  22:23

4月28日,伊通县民宗局召开了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工作会。营城子镇打草村养羊、莫里青乡施家村木耳种植等7个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贫项目所在乡镇分管领导、村支部书记参加了会议。

会议明确,一是要保证工期,当年项目要在建设期限内启动实施,实施地点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二是要加强项目资金的监管工作。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要确保专款、专帐管理。要严格执行项目预算、政府采购、招投标、合同管理、资金报帐、公开公示及“六步工作法”等制度。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有效运行。三是要确保达成精准扶贫目标。生产发展项目要签订双向协议,及时进行利益分红,确保贫困户受益。四是要规范完善项目档案管理。各项目单位要做好项目实施资料的收集积累,要保证项目文件的真实、合法、合规,做到资料齐全,管理规范。(伊通县民宗局 张英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