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委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管理工作

14.04.2017  12:57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统战有关精神,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监管,切实落实监管职责,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和治理清真食品泛化问题。根据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就进一步规范清真食品管理开展自查工作通知要求,3月28日,吉林省民委组织全省开展规范清真食品管理自查工作,并下发了通知。

要求全省各地在4月至6月,根据本地实际,进行一次集中自查。自查内容包括各地制定完善清真食品管理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文件、措施办法的情况;建立和完善清真食品管理协调运行机制的情况;梳理排查本地存在的“清真”概念泛化情况;对清真食品管理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的情况等。

省民委将根据各地自查工作开展上报情况,适时进行实地调研检查。(宗教三处  王凯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