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民商司法保护 优化营商法治环境

15.01.2020  01:1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19年,省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法工作和东北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着力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为我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知识产权创新、打造开放合作新高地、建设美丽中国“吉林样板”等重点工作提供了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全力提升破产审判工作质效,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依法受理了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延边富德足球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件等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破产案件,完成了四平现代钢铁、辽源麦达斯铝业和昊融集团等重点企业破产重整。围绕“僵尸企业”处理为重点,积极推动建立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并写入了省政府相关文件。加强执破衔接工作,持续解决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最后一公里问题。与省法学会金融法学研究会共同举办了金融债权保护与破产审判座谈会,为金融机构做好金融债权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司法帮助。

——强化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服务保障创新发展。制定《关于推进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针对我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了明确具体的指导意见和解决方案。探索建立技术调查官制度,制定《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的暂行规定》,为技术调查官制度的顺利推行提供有力保障。制定《关于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证据保全的指导意见》,为全省法院知识产权纠纷案件证据保全提供制度保障。建立知识产权类案要素式审判机制,对涉著作权、商标权等类案立案材料、庭审笔录及裁判文书等进行了相应改革,做到简案速审、快审。制定《关于适用速裁方式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规程》,一大批案件得以调解撤诉,审理期限也大幅缩短。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营造一流营商环境”为主题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8年度吉林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公布2018年度吉林省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拓展知识产权审判的社会指引职能。积极探索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路径,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方向与重点。在审理“修正”商标侵权案件中,判决商标侵权人承担80万元的赔偿数额,加大了对侵权行为人的惩罚力度,重点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加强涉外审判工作,助力打造开放合作新高地。深度开展中国图们江区域“一带一路”建设法治研究,与吉林大学共同倡议成立东北亚区域商事争端解决法律联盟,与省商务厅协商建立服务保障外商投资企业高质量发展框架协议,推动建设延边东北亚区域争端解决中心,积极为我省打造开放合作新高地提供司法支撑。提高珲春法院一审涉外商事管辖标的额至1000万元,在珲春法院设立涉外商事多元调解中心,推动完善国际商事调解、仲裁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支持发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不断满足中外当事人纠纷解决的多元需求。

——为“绿水青山”和“冰天雪地”提供司法保障,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加强环境资源类案件审判工作,提升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在全省67家基层法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加强与公安、检察、林业、环保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构建行政执法与司法无缝衔接互动机制,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真正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积极探索审判新思路,对毁林等刑事案件,开展适用“复绿补种”,大力推进“补种复绿公益林基地”“环境法制教育基地”“天平公益生态林”建设,既实现刑罚的惩罚功能,又修复受损的生态环境,同时促使罪犯早日回归社会,发挥司法的公益性、惩戒性、教育性功能,实现“一判三赢”。


 

  责任编辑:吉林高院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