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公布毒品犯罪及吸毒诱发次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24.06.2016  03:21
  中国法院网讯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毒品犯罪及吸毒诱发次生犯罪十大典型案例。最高法院新闻局巡视员王玲主持会议,刑五庭副庭长马岩介绍相关情况,并和该庭助理审判员李静然一同回答记者提问。

  近年来,受国际国内各种复杂因素影响,毒品犯罪多发、高发,人民法院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持续增长。面对严峻、复杂的毒品犯罪形势,各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禁毒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重要贡献。

  在审判工作中,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严惩走私、制造毒品和大宗贩卖毒品等严重毒品犯罪,对具有武装掩护、暴力抗拒查缉、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等严重情节的毒品犯罪分子,以及毒枭、职业毒犯、累犯、毒品再犯等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毒品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和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全面规定了各类毒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并加大了对制毒物品犯罪、多次零包贩卖毒品犯罪及网络涉毒等犯罪的惩处力度。

  今天公布的十大典型案例中,唐小平实施跨国毒品犯罪,数量特别巨大,且系累犯;洪海沿制造毒品数量巨大,并非法持有枪支、弹药;舒余坤在假释考验期内大量贩卖毒品,且系毒品再犯,均属罪行极其严重,被依法判处并核准死刑。莫进友武装掩护毒品犯罪、林坤武多次零包贩卖毒品、高锋在娱乐场所容留多人吸毒、孙静利用互联网贩卖毒品,均被依法严惩。同时,此次还公布了3起因吸毒诱发故意杀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抢劫犯罪的典型案例。上述案例,从不同角度体现了人民法院对毒品犯罪及涉毒犯罪的依法严惩,对社会公众起到了良好的禁毒宣传教育作用。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