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为别人主持正义

08.03.2016  16:32
  作者:张晶,女,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曾是一名军人,后进入省法院工作,作为一名资深女法官,带领省法院立案一庭先后获得“三•八红旗集体”、“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巾帼建功”20年风采奖等荣誉,并多次荣立集体三等功。

  万物复苏、春意盎然,我们满怀激情地迎来了“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百年前,中国妇女运动在国际妇女运动的大潮中兴起,毛泽东同志曾充满豪情地断言“中国妇女起来之日,就是中国革命胜利之时”、“时代不同了,男女都一样”。我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作为一名新中国的时代女性,即将走完四十年的职业生涯,蓦然回首,思绪万千。

  当100多年前美国纺织业的劳动妇女走上街头的时候,她们高喊的口号是“面包加玫瑰”,面包代表经济保障,玫瑰代表有质量的生活。不可否认,她们的追求对个体而言是有意义的,但她们想到的还只是“小我”。然似水流年,人生苦短,弹指一挥间,已到还历年。在即将退休之际,我不禁又像年轻时那样思索,作为新中国的女性,应当怎样度过漫漫人生路才不负生命的价值?又从何处汲取力量与勇气面对各种困苦磨练坚守自己的选择?在组织的精心培养下,我体悟到,正如一滴水,惟有融入浩瀚的大海才能永葆生机,我们每个女性只有变“小我”为“大我”,将自己的努力与梦想融入到为人民服务的光荣事业中,才能更好地实现自我的升华,创造美丽的人生。

  我感谢这个伟大的时代。在党的领导下,中国妇女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都获得了翻身解放,社会地位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妇女能顶半边天,这是党和国家对我们广大妇女的最高赞誉。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我国广大妇女的历史性解放。党和国家教育了我,培养了我,赋予我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给了我在热火朝天的革命事业中建功立业、在波澜壮阔的司法实践中施展才华的机会。无论是往昔军旅激情燃烧、热血奋战的峥嵘岁月,还是而今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我时刻不忘自己是一名共和国的军人、共和国的法官。

  当脱下戎装,换上法袍,我怀着对法律的崇尚、对法官职业的向往、对人民的挚爱、对共和国的忠诚踏进了法院的大门。不是每个人都有机会为别人主持正义,我有这个机会就不能辜负手中的权力。作为一名立案庭长,更作为一名法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手握的是国家和人民赋予的司法裁判权,肩负着惩恶扬善、定分止争的神圣职责。要作一名合格的法官,就要有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修养和文明、理性、平和、规范办案的职业修养。只要我们秉承法律人的良知立、审、执案件,就能够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体会到公平正义。爱岗敬业尽责,让我收获了更多,当事人给了我赞扬,同事们给了我尊重,领导给了我肯定,组织给了我荣誉!

  我骄傲,我是一名法官!我无悔,用青春和奋斗守卫正义、服务人民!我感谢,给予我“法官”职位的组织与时代! 责任编辑:吉林省法院新闻与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