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让母亲温暖过冬——我为家乡送礼物”公益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扩权强县试点市妇联: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扶贫工作会议精神,响应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让母亲温暖过冬﹒我为家乡送礼物”母亲邮包暖冬活动号召,充分发挥“母亲邮包”公益项目的作用,不断凝聚社会力量帮助提高和改善贫困母亲生活质量,时逢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之际,结合两节慰问活动,吉林省妇女联合会、吉林省妇女儿童基金会决定在全省开展“让母亲温暖过冬——我为家乡送礼物”公益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着眼点在于号召公众反哺家乡、关注家乡贫困母亲,尽点滴之力为她们送去一份新年礼物,让母亲们在寒冷冬季感受到别样的温暖和祝福。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2017年3月底
三、活动口号
“新年微爱 情满故乡”
四、参与方式
本次活动以募集资金为主、全新物资为辅,捐助活动在自愿原则下进行。
1.线上捐赠。中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将于12月初,在腾讯公益、支付宝平台发起“让母亲温暖过冬”公益筹款项目,或者通过腾讯公益平台发起“一起捐”,发动亲朋好友参与捐赠,也可以对此次公益活动进行转发,加大项目的宣传。
2.线下捐赠。发动社会各界力量捐赠,可由各地妇联汇总登记后,统一汇至吉林省妇女儿童基金会账户并注明汇款单位名称;爱心企业、单位或个人捐款也可直接汇至吉林省妇女儿童基金会账户。
3.定向捐赠的地区可结合自身定点扶贫工作和两节送温暖活动提供邮寄名址,便于统一进行“一对一”捐助发放。
4.物资捐赠。全新物资视捐赠数量可以举办集中发放仪式,或随“母亲邮包”直接发放到母亲手中。
五、捐赠回馈
1.发起“一起捐”筹款额度前五名的个人,将有机会跟随明星入户走访贫困母亲,为贫困母亲送新年礼物。
2.对捐赠5000元以上的个人,授予“母亲邮包”爱心使者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邀请其代表参加相关宣传活动,赴受益地区回访等。
3.对捐赠50万元以上的单位,可在邮包外包装上用不干胶粘贴企业名称及logo、授予“母亲邮包”爱心单位称号、在相关宣传活动中体现机构名称,并派代表赴受益地区回访等。
六、有关要求
1.加强宣传。各地要将活动通知层层落实,紧紧依靠当地媒体搞好宣传工作,通过宣传,引导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加入到活动中来,弘扬扶弱济困的传统美德。同时,此次活动开展情况将纳入“母亲邮包”公益项目每年一次的评奖活动。
2.收集相关活动资料。各地妇联要积极收集“母亲邮包”新闻报道材料、电视录像资料、图片资料和活动过程中的感人事迹等,并及时汇总上报。
3.根据“让母亲温暖过冬——我为家乡送礼物”公益活动的总体要求,请各地妇联于2017年3月28日前将本地开展活动情况的总结材料报省妇联家庭儿童工作部。
汇款单位:吉林省妇女儿童基金会
开 户 行:建行长春人民广场支行
账 号:2200 1340 1000 5500 8490
联 系 人:陈洁无瑕、李冬萍
联系电话:0431-81162343、81162358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 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571号
吉林省妇女联合会
吉林省妇女儿童基金会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