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促进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会议在州局召开

12.06.2015  11:48

      6月9日,州局召开促进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会议,全面传达了6月2日至3日召开的全省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全省车辆购置税和消费税工作会议,学习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及《吉林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等文件,并结合《延边州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的方案》对专项检查的内容、要点、时间安排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各县(市、区)局主管政策法规工作的局领导、政策法规科科长、负责促进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业务人员、负责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人员、负责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推行业务人员及负责消费税业务人员,州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全体人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要求各单位全面加强对卷烟、酒类、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进一步加强消费税涉税信息采集、消费税档案管理工作。会议对省局2015年重点工作督查发现的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增值税发票升级版推行中存在的问题,逾期报税出现滞留票等问题进行了通报,并结合近期落实国务院政策措施自查工作和州局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迅速整改和加强日常监控等具体工作要求。

州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全京浩参加会议,并对开展全州促进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加强消费税管理、落实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推行增值税发票升级版等提出了工作要求,特别对全州开展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要求各单位主管局领导亲自带队,统筹安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深入开展梳理自查工作。二是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要求业务和监察部门明确分工、加强沟通协调和相互配合,作好任务分解,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三是要严格政策执行,切实保障依法履责。认真梳理税收政策执行中的风险点,确保检查全面、彻底,查一户清一户,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实现检查企业全覆盖、检查环节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