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1-10月发生道路交通事故2152起 死亡事故628起

09.11.2016  20:38

  11月8日,长春交警部门对2016年1-10月份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了通报,截止到目前,全市发生适用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2152起,同比下降10.18%;死亡事故628起;同比下降0.32%。外县市中,农安发生死亡交通事故最多共113起。

  中国吉林网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2016年以来,长春市交安委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紧紧围绕交通安全这一主题,不断强化措施,积极开展交通事故分析研判、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交通秩序管理等工作,各部门相互联动、 合力而为。尤其是4月14日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 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为期9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大会战行动”,随着大会战的不断深入推进,形成了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全市施划道路标线202.63万平方米、施划道路停车泊位33.17万个、增设停车入位和指聯示志6062面、发放宣传品1226.5万份, 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工作成效, 确保了我市交通安全形势总体平稳。

  截至目前,全市发生适用一般程序道路交通事故2152起,同比下降10.18%;死亡事故628起;同比下降0.32%;伤人事故1477起,同比下降13.83%;财产损失2350.6万元,同比下降15.45%,交通事故指标实现“四下降''。

  市区(合双阳)截至目前,共发生死亡交通事加274起,同比下降1.08%。按同比情况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为:莲花山17起,同比上升88.89%;经开15起,同比上升50%;高新23起,同比上升35.29%;宽城28起,同比上升16.67%;汽开15起,同比上升15.38%;南关24起,同比上升14.29%;双阳44起,同比上升4.76%;绿园28起,同比下降6.67%;朝阳12起,同比下降7.69%;净月22起,同比下降26.67%;二道18起,同比下降30.77%; 公路28起,同比下降33.33%。

  现场,交警部门领导对同比上升的单位提出批评,尤其是莲花山、经开上升幅度较大,对下降的5个单位提出表扬。

  外县市情况。外县市(含九台区)截至日前,共发生死亡交通事故354起,同比上升0.28%。按同比情况由高到低依次排序为:农安113起, 同比上升29.89%;德惠93起,同比上升3.33%;九台71起,同比上升1.43%; 榆树77起,同比下降27.36%。

  相关领导表示,对同比上升的单位提出批评,尤其是农安死亡事故全市最多, 对榆树提出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