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第十二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行动

06.08.2016  14:06

  近日,根据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剑网2016”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吉林省版权局、吉林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制定印发了我省2016年“剑网行动”工作方案,于2016年7月至11月联合开展第十二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 

  “剑网行动”是专门打击网络侵权盗版的专项治理行动,已连续开展11年,今年的重点任务涉及网络文学、应用APP、网络广告联盟等领域。据了解,今年我省“剑网”行动的主要任务是:突出重点,结合实际,集中整治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网络文学、新闻、影视等作品的侵权行为;查处通过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私人影院(影吧)、电子商务平台、广告联盟等平台进行网络侵权的行为;进一步规范网络转载新闻信息类作品的版权秩序,净化网络版权环境,优化网络版权生态。 

  根据《方案》要求,全省各级版权管理部门要协调公安、网信等部门共同开展专项治理,根据各地实际,重点开展好四项工作。 一是开展打击网络文学侵权盗版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文学网站的版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未经授权非法传播网络文学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二是继续开展对智能移动终端第三方应用程序(APP)侵权盗版专项整治行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聚合类APP及与网络电视棒、电视机顶盒关联的APP侵权盗版行为的监管,及时发现问题,梳理线索,查处典型案件;三是开展对网吧、私人影院(影吧)未经授权非法网络下载、传播视听作品的侵权盗版行为,规范作品授权、使用的版权秩序;四是进一步规范网络转载版权秩序,加强数字出版内容的版权保护,强化对互联网媒体的版权监管力度,对未经许可非法转载、传播他人作品的网站进行约谈、警示,对未能有效整改的依法予以查处。 

  省版权局负责人介绍,今年“剑网”行动中,各级版权管理机关将对相关领域的集中检查,组织相关网站进行自查、整改,规范网络使用版权作品的秩序,对侵权事实清楚、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网络侵权盗版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对涉嫌构成犯罪的,要依据两法衔接的要求,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办,追究刑事责任。 

  省版权局鼓励权利人及社会各界积极投诉、举报,提供案件线索,维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违法侵权行为,在互联网版权领域建立起公平的竞争秩序。 

  省版权局举报投诉电话:0431-85644760 

责任编辑:吉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