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环保局强化司法联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01.06.2016  11:00

  开春以来,榆树市环城乡四间村村民多次反映“黑大公路两侧水泥管厂生产过程冒黑烟,污染严重”。环境监察人员多次现场检查,经查,村民反映情况属实。4月22日,榆树市环保局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不达标锅炉。

  为防止企业继续违规使用不达标锅炉,5月27日,环保部门联合检察院、公安局等司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榆树市福安水泥管厂、宏运水泥管厂、丰源水泥管厂等12家水泥管厂依法下达了《查封决定书》,并对12家水泥管厂13台生产锅炉张贴封条,就地查封。

  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执行《新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持续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小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严格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提升,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责任编辑: 环保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