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锦江花园楼层加盖引租赁纠纷 幼儿园起诉要求续租

27.11.2014  12:14

房东发给家长的“告知书”

新闻回放 :长春市锦江花园二区14栋的一层加上二层共有2000平方米左右,其中约400平方米的一家幼儿园由市民梁女士承租,于今年10月23日到期。但房东和承租人产生了租赁纠纷,一方称自己有优先承租权,坚决不搬,准备打官司。而房东一方则要求对方搬离,表示还有新的承租人等待接手。

昨日,幼儿园一方给本报打来电话,称房东一方派人在幼儿园门口向家长和孩子们发放“传单”,提醒家长们要收回房屋。目前,幼儿园一方已经将房东和新的承租人起诉至绿园区人民法院。

家长:希望别吓到孩子

幼儿园的杨老师说,25日下午,房东等人来到幼儿园,在门口向家长们发放了要收回房屋的“告知书”。昨日一早,房东方又出现在幼儿园门口,向家长发放“告知书”。幼儿园两次报警,但因为是合同纠纷,民警也无可奈何。

一位家长则担心发生意外,称如果对方进来搬东西,希望千万别吓着孩子。

幼儿园:已起诉至法院

梁女士说,和爱人一个月内和对方多次协商,决定让出一百多平方米,可对方不同意。后来,房东还是要求她退出,并表示会给她三万的损失赔偿,但和她的投入相差太大,所以双方没达成一致。

昨日下午,梁女士将起诉书递至绿园区人民法院,起诉对象为房东及新的租房户法人。梁女士要求法院保护自己利益,判定被告双方的合同部分无效。要求与房东续签租赁合同。梁女士说,“自己和家人已经心力交瘁,只好诉至法院,等待判决。”

房东方面:已算仁至义尽了

昨日10时,记者电话采访了房主的弟弟余先生。他称自己可以代表房主,而作为房东,合同到期收回房子天经地义,而且曾经提出给三万的损失赔偿,已经是仁至义尽了。“已经商量不了了,没办法。”余先生说,“我们发放‘告知书’也是想提醒家长,不要来了,也是为了不吓着孩子。”余先生又称幼儿园手续不全,这是决定收回房子的理由之一。

关于手续问题,梁女士表示,一直在办理之中,但这和房屋续租无关。

律师:发放“告知书”属违法

吉林吉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海波表示,因涉及大多数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环境,所以本案不同于普通的合同纠纷。房主发放“告知书”等行为是违法的,情节严重的会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辖区派出所有义务对不法行为进行制止,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本案当事人各方诉求的最终解决方案,应当以法院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内容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