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公安局召开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案表彰会议

27.09.2018  10:37
     9月26日,吉林省森林公安局召开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案表彰会议。会议总结了近期吉林森林公安取得的突出成就(尤其是相继成功破获的“11.21”特大非法收购盗伐林木案,“3.26”特大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4.21”特大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三个大型专案,成绩突出,社会反响强烈),表彰了在破获三个大型专案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部署了下一步的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局长王海忠、省林业厅厅长霍岩、省公安厅副厅长黎海滨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省林业厅副厅长、省森林公安局局长郭石林主持。

  王海忠在讲话时指出,近年来,吉林省森林公安局主动作为,开拓进取,围绕“三个创建”的总目标,务实重行,突出打击涉林涉猎涉地违法犯罪的主业,注重大要案件的攻坚,树立了吉林森林公安良好的形象,开创了吉林森林公安工作的新局面。他强调,吉林森林公安要找准新时代森林公安新的坐标,保持荣誉,乘势而上,从三个方面全力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全力保障林业经济发展、全力保证林区群众安居乐业。一是切实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讲话以宽广的历史纵深感、厚重的民族责任感、高度的现实紧迫感和强烈的世界意识,构筑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生态文明理论。吉林省是全国重要的生态建设大省和重点林业省份之一,吉林森林公安要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践行十九大关于“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等直指森林公安职责使命的要求,坚持依法保护生态安全,全面促进森林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二是全面提升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吉林森林公安要坚持“在大局中站位,在大局下发展”的原则,坚持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主业不动摇,牢筑我国东部地区生态屏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走偏,更好地满足人民对安全、法制、公平、正义、环境美好的需求。坚持服从大局不放松,在生态文明建设大局中找准定位,服从大局,护航吉林省生态文明建设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三是持续深化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要将从严治警落到实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政治建警理念,以习近平“四句话,十六字”总方针为指引,保证对党忠诚的信仰不变、维护法律权威的立场不移、执法为民的方向不偏。深化从优待警,坚持“严管厚爱”的原则,全面落实两个“三十条”措施,切实维护执法权威和法治尊严,丰富警营文化,关注民警身心健康,将表彰向战斗在一线的基层民警倾斜,鼓舞广大森林公安民警全身心投入保护生态安全、维护林区稳定的大局中。

  霍岩在讲话时指出,吉林省森林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的各项工作部署,在省林业厅和省公安厅的领导下,积极有效应对错综复杂的林区社会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牢记使命,担当作为,为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巩固生态文明建设成果、维护全省生态安全和林区社会平安稳定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他强调,全省各级森林公安机关和全体森林公安民警,要以此次表彰会议为动力,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全力投身到维护林区社会稳定、助力林业经济发展、保证林区群众安居乐业的事业之中。

  黎海滨在讲话时,首先代表刘金波副省长和公安厅党委对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向全省广大森林公安民警致以崇高的敬意。并指出,近年来,省森林公安局党委着眼长远、结合实际,主动接受省公安厅的领导,与省厅各警种全面融合对接,森林公安各项工作和队伍建设均得到了提升跨越。特别是去年,省森林公安局纳入省公安厅机构序列后,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加同步、警务机制更加顺畅,森林公安在打击林区各类刑事犯罪、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保护森林生态安全以及林区边境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突出的作用,希望省森林公安局与省公安厅同频共振、勠力同心,矢志不渝地为林区社会和谐稳定、为打造全国最安全的省份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省森林公安局政委、常务副局长张慧华宣读了表彰决定。

  省森林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机关全体民警在省局主会场参加会议;各市(州)森林公安局,直属森林公安分局,各县(市、区)森林公安大队全体民警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了会议。(赵冷冰摄影报道)

 

会议主席台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公安局局长王海忠讲话

省林业厅厅长霍岩讲话

省公安厅副厅长黎海滨讲话

省林业厅副厅长、省森林公安局局长郭石林主持会议

颁奖

会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