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召开公益司法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暨新闻发布会 向社会公开亮出成绩单!

06.08.2018  17:11

  “公益诉讼,功在当代,利在千秋。”8月3日,省检察院以“公益:人民福祉,检察责任”为主题,在省检察院举行了吉林省检察机关公益司法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唐永军,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兼民事检察部部长王禹参加了启动仪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兼行政检察部部长张书华主持启动仪式。   

  据王禹副检察长介绍,今年8月是吉林省检察机关公益司法保护宣传月,全省检察机关将以检察公益司法保护“六进”即进党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为主要内容,宣传检察公益司法保护工作成果,进一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渠道,提高公益诉讼制度的社会认知度和影响力。   

  启动仪式上,张书华副检察长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办理的长白山环境资源保护系列案、长春市国有土地出让金收缴系列案等10起分别涉及生态环境、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公益诉讼典型案件。   

  最后,唐永军常务副检察长就公益司法保护宣传月活动提出要求:“公共利益的代表”是新时代赋予检察官的神圣责任和重大使命,全省检察机关要深刻认识开展公益司法保护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履行好检察机关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要多措并举落实部署要求,注重突出双赢、多赢、共赢的工作效果;要加大力度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   

  唐永军常务副检察长说,“从8月起,全省12309举报电话正式开始接受公益损害举报,提升公益保护的公众参与度,扩大检察公益保护社会影响力。”   

  启动仪式结束后,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行政检察部副部长王岩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的主要情况和成果。   

 

 

 

 

  自2015年7月,全省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全省三级检察院共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88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375件,行政机关整改1923件,整改率81%;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75件,法院已经判决110件。通过积极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督促恢复林地5.7万公顷,湿地4.1万公顷,清理非法堆放垃圾6000多万吨,查处假冒伪劣食品2.6万公斤,收回假药和走私药品180余种,关停整改污染、违法企业69家,为国家避免直接经济损失近30亿元。   

  新闻发布会上,省检察院刑事检察部副部长陈洁、民事检察部副部长杨宏弢、行政检察部副部长王岩、张金松以及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检察长办公室主任丁校波分别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据了解,下一步,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把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和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作为重点,把国有资产保护、英烈名誉荣誉保护等领域违法行政行为监督案件和违法强制措施监督案件作为着力点。同时,加大对公益保护领域刑事犯罪打击力度,加强对公益保护案件背后的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线索移送工作,坚决杜绝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现象发生。   

 

 

 

 

 

  会后,伊通满族自治县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副部长王铁柱和白山市江源区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副部长闫瑞明接受记者采访,分享了自己的办案体会。 

  据悉,全省各地公益司法保护宣传月活动现已全面展开。(文字:王阳洋 王馨  摄影:李文胜 高一博 刘智超 张倩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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