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法制报】龙井检察院召开“两学一做”动员大会

16.05.2016  18:34

      □李磊 

      5月5日,龙井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动员大会。院党组成员及全体党员干警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常务副检察长孙哲赫主持。会上,政治部主任沈杰宣读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宋志强做了动员讲话。 

      宋志强检察长就抓好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讲了三点意见。一是切实增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主动性。全院干警要自觉向党中央看齐,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本院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形成紧密的工作格局,真正把党的思想政治建设抓在日常、严在日常。二是把握重点关键,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一要学党章党规,全体检察干警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学习党章作为必修课,逐句逐字的学习党章,通过个人自学、集中讨论、专题培训等形式,全面掌握党章的各项明确规定;二要学系列讲话,紧跟习近平总书记的思想步伐,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的重要思想,党中央治国理政新思想,深刻领会讲话中贯穿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提高认识和分析问题能力;三要做合格党员,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把学习教育与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紧密结合,真正把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责履行到位;四要坚持问题导向,学习教育的目的就是为了解决问题。无论是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重点解决理想信念、党的宗旨意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三是把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与检察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一要通过学习教育强化服务大局能力,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作为衡量司法办案水平的重要标尺,坚持“司法要严、政策要活、效果要好”十二字方针,严格区分“六个界限”,做到“三个慎重”;二要通过学习教育推进规范司法,结合学习教育,培育、树立规范司法理念,把规范司法行为作为检察理论、实务研究的重要课题,积极适应司法办案新形势,使司法规范真正入脑入心,成为一种职业习惯;三要通过学习教育推进检察“精装修”,坚持深化引导,结合“两学一做”,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对改革的认同感,形成“讲政治、守规矩、顾大局”的良好生态;四是通过学习教育强化从严治检,将坚持思想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加强党性教育和忠诚教育,坚决抵制不良思想和各种诱惑侵袭,严明纪律作风,认真贯彻《准则》和《条例》,按照纪律要求司法办案、做人做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