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人民检察院召开“三严三实”教育动员大会

30.05.2015  06:58

近日,长春市人民检察院召开“三严三实”专题党课及专题教育动员大会,张海胜检察长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市检察院机关副处(含非职)以上党员干部、派出院班子成员及副处级以上党员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指出,要正确理解和把握“三严三实”的基本内涵,深刻认识开展专题教育的重大意义。

 

三严三实”是弘扬优良传统、巩固政治优势的必然选择。“三严三实”是提升执政能力、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重要保障。“三严三实”是从严治党管党、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的现实要求。 “三严三实”是巩固作风成效、打造过硬检察干部队伍的根本标准。

 

会议指出,充分认清检察机关“不严不实”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检查整改的使命意识、责任意识。当前,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不严不实”的问题,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思想境界不高。二是精神状态不佳。三是服务意识不强。四是领导能力不足。五是工作作风不实。六是自我约束不严。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监督别人的人,在践行“三严三实”上必须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努力走在前面。不仅仅教育中要抓好落实,更要作为对自己常态性的要求,在日常工作中抓好落实。一要坚持锤炼党性,始终做到政治坚定、思想清醒。二要坚持履职尽责,始终做到敢于担当、严格司法。三要坚持群众至上,始终做到为民服务、司法为民。四要坚持重行务实,始终做到干在实处、干出实效。五要坚持严于律己,始终做到以廉为本、情操高尚。

 

准确把握和深入贯彻上级的部署要求,努力推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取得实效。会议强调,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是当前重大的政治任务,也是把专题教育融入经常性教育的一次实践探索。能不能把这项重大任务完成好,是对党组履行党组责任的一次现实检验。必须紧密联系实际,立足于解决问题,着眼于常态长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要做到以下几点:第一,牢牢把握整体要求,确保专题教育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扎实有效推进。第二,扎实做好“七项重点工作”,带动专题教育全过程抓实抓到位。第三,切实坚持统筹兼顾,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新一轮发展。

 

最后,会议强调,这次专题教育意义重大、十分重要。市检察院一定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要求,按照高检院和省院的部署,扎扎实实把专题教育组织开展好,并以这项专题教育为契机,全面推进从严治党,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努力推动全市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为全市新一轮振兴发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