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重点!吉林检察速递课堂带你一起学 “三个规定”!

23.11.2020  20:41

11月19日,省检察院举办全省检察机关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专题辅导速递课堂,辅导以视频形式开至全省三级院。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主任崔胜实围绕“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进行专题辅导。

 

 

据悉,此次辅导是落实省检察院党组《关于配合高检院党组第二巡视组对省院党组开展落实“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也是最高检党组巡视组巡视省检察院党组发现“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问题立行立改的重要举措。

“‘三个规定’架起防止干预司法的‘高压线’,筑起防止司法人员过问案件的‘防火墙’,铺起防止司法勾兑和利益输送的‘隔离带’。”

承办人员对于过问了解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行为,一时难以判定是否违反相关纪律规定的,或者对本单位以外人员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的,均应当记录在案。

最高检《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第六条规定:检察人员漏报的,可在当月月报告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补报,并作出说明。三个月后补报的,视为未及时记录报告。

 

……

辅导中,崔胜实主任从阐述“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出发,向大家系统梳理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行为、违反规定行为以及不如实记录情况所产生的后果,明确了不需要记录报告的情形。同时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填报情况,指出了在执行“三个规定”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工作建议,进一步引导大家认清填报“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的极端重要性,掌握填报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坚决做到主动填报、如实填报。

省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干警林飞聆听辅导后说:“‘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和每名干警息息相关,在填报工作中,我会按时如实主动记录填报,让‘三个规定’制度落实落细。同时要做好本职工作,加大对‘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的督导检查力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通过今天的专题辅导,让我进一步提高了思想认识,更加理解了认真执行规定制度对保护干警的积极作用。作为一名检察宣传人员,在自觉如实填报的同时,更要通过制作各类宣传产品,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扩大‘三个规定’的传播力和影响力。”省检察院政治部宣传处干警李林林在聆听专题辅导后说道。

 

(文字:王馨    图片:董广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