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净月检察:检察长出庭公诉恶势力犯罪

24.12.2019  02:53

 

  为全面贯彻落实司法责任制,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直接办案的示范引领作用,12月16日,净月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玉武出庭支持公诉赵某等恶势力犯罪案件,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本案是以被告人赵某为首,其他成员众多、分工明确的恶势力犯罪团伙,在帮助银行催收车贷欠款时,利用非法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采用GPS定位、追尾逼停、抢夺车钥匙、用车锁锁方向盘或破坏车库门将车拖走等手段强行控制欠贷车辆,后以收取保管费等名义敲诈车主钱款,并占有、处置部分车辆,来获取大量非法利益。 

庭审现场,公诉人严格按照规范化庭审要求,紧扣指控事实依法讯问了被告人,通过多媒体示证的方式,直观、全面展示全案证据,充分证明了指控事实,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检察长亲自出庭支持公诉不仅彰显了检察担当,发挥了“头雁效应”,还有力地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了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