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机关自侦部门规范司法行为 杜绝刑讯逼供

31.03.2015  14:49

  人民网北京3月30日电 (李楠楠)“通过多年努力,浙江省检察机关在依法查处职务犯罪案件中,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严重侵犯人权现象现已杜绝。”2014年9月24日,浙江省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在向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报告全省检察机关规范司法公正司法工作情况时,自信地说。

  建立自侦办案工作区 严禁刑讯逼供

  近年来,浙江省各级检察院均建立了自侦办案工作区,作为职务犯罪嫌疑人被传唤、拘传后到采取刑拘措施送押前的专门办案场所。近日,记者走进宁波市检察院自侦办案工作区看到,办案工作区内设有讯问室、询问室、同步录音录像室、律师接待室、医护室等功能区。宁波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吴巧森介绍称,司法警察部门负责办案工作区使用的审批、人员进出管理,技术部门负责对侦查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来确保反贪、反渎部门的讯问、询问工作全程公开透明、受到监督制约。与此同时,浙江省检察院对全省83个看守所的检察审讯室全部采取防护网物理隔离,检察人员讯问在押职务犯罪嫌疑人只能在看守所检察审讯室内进行,杜绝了肢体接触等不文明办案行为。

  2013年,根据刑诉法非法证据排除有关规定,浙江省检察院出台《进一步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若干规定》。《规定》明确,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持续时间不得超过法律规定的24小时的时限,24小时内应当保证其不少于6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严禁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犯罪嫌疑人的供述;拘留后24小时内应当将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严禁将犯罪嫌疑人关押在检察机关办案工作区及其他场所;不得以讯问为目的将犯罪嫌疑人提押出看守所,因辨认、提取证据和赃物等确需提押至看守所以外的须经检察长批准等。

  讯问职务犯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讯问职务犯罪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源起于宁波。”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戎雪海告诉记者。近年来,浙江省检察机关明确,凡是收到有关涉检信访或不良反映后经核查同步录像缺失的,视同存在讯问不文明不规范并实行问责;在内部建立案件进入批捕、起诉环节时随案移送录像资料机制,批捕、起诉部门要认真审查;在外部会同省高级法院建立协调机制,明确法院对于根据审查案卷或当事人反映认为有可能存在讯问不文明不规范行为的,可调取、查阅检察机关相应录像资料深入查证;每年开展讯问同步录音录像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通报、责令整改。

  宁波市检察院:近年未发生冤假错案

  党的十八大后,全国各地纠正了多起重大冤假错案。对此,浙江以落实审查逮捕每案提审制度为重点强化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克服案多人少突出矛盾,在全国检察机关率先实行审查逮捕案件每案提审犯罪嫌疑人,认真听取供述辩解及有否刑讯逼供的反映,严防冤假错案。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认罪、辩护人做无罪辩解的案件,必须全面调查核实,并将处理意见及理由在审结报告中作专项说明。

  “最近几年宁波在职务犯罪方面一直保持强劲办案势头,办案数量走在同类城市前列,并始终具有较高质量,未发生无罪判决,未发生安全事故,未发生冤假错案。”戎雪海表示,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必须十拿十稳,必须百分之百确定,不能百分之一侥幸,绝不允许出现对受贿犯罪嫌疑人抓抓放放现象。对拟立案侦查的每个案件都突出强调务必审慎可靠,所以即便在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没有一例立案后中途变更,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措施。据悉,2013年以来,宁波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412件514人,其中仅有3件3人为小案,其他均为大案,所有侦办案件全部被有罪判决,一审服判率达到90%以上。

  保障律师会见权 确保当事人合法权利

  律师会见难、当事人诉讼权利保障不到位问题长期被人诟病。对此,浙江省检察院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出台了《关于刑事诉讼中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若干规定》,明确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要求,又单独制定《办理阻碍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案件暂行规定》,明确对阻碍律师依法执业的情况予以查究。为解决各地思想上、把握上不统一的问题,进一步在全省检察机关明确,需经检察机关许可会见的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应当是立案时涉案金额在50万元以上案件、有重大社会影响、涉及国家重大利益案件,其中有重大社会影响主要指县处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要案或社会关注度极高的案件,以此防止一些地方违法设置限制条件或规避法律规定妨碍律师行使会见权。明确要求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只适用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适用时要严格执行报上一级院审批制度,并依法由公安机关执行,通过规范使用来确保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规范办案有助于提升办案能力和办案效果。”浙江省检察院反贪局局长陈春玉介绍说,近年来,浙江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工作一直保持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据统计,仅去年1月到今年2月底,全省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556件1829人,其中要案159人,其中厅级干部8人,县处级干部151人;大案1494件,占立案人数的96.02%,大案率始终保持95%左右,创历史新高;查办科局级以上领导干部584人,占31.93%。一年多来全省没有出现一件无罪案件,也没有发生一起因非法取证而被法院排除证据效力的事件,办案始终保持安全无事故。

(责任编辑:章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