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召开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行动

19.11.2014  15:32

11月18日上午召开的全省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推进会上获悉,我省将采取系列措施,尽最大努力将潜逃境外的职务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最大限度运用法律武器追缴赃款,坚决维护法律权威,有力震慑犯罪分子。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出席会议。

 

加强外部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全省检察机关将加强与省外检察机关、省法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外办以及银行、通信等单位的协调沟通,建立健全与追逃追赃工作相适应的衔接配合机制。需要经常交流、传送信息和数据的部门、人员之间,建立起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顺利进行。

 

在《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北京反腐败宣言》等法律框架内,商请有关国家引渡、遣返外逃人员;运用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上海合作组织总检察长会议、东盟国家总检察长会议等国际合作平台,不断拓宽查辑和追缴腐败资产的渠道。及时统计、更新外逃嫌疑人数据库,把涉案人员级别高、案值大、犯罪性质恶劣的外逃人员作为重点,集中优势兵力进行抓捕,做到底数清、责任明,不留死角和盲区。

 

科学统筹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效果。全省检察机关在重点抓好境外追逃的同时,将加大力度做好境内抓逃。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防逃工作,从线索初查,到立案、传唤、取保、起诉等各个阶段都要做好风险评估和防逃预案,提高涉案人员到案率、降低出逃率,从源头上保障案件诉讼效率和质量。并积极探索运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开展追赃工作。

 

加强组织保障,使有逃必抓、有腐必惩成为全省职务犯罪侦查工作的新常态。在追逃追赃工作中,学会打法律仗,更好地掌握、运用美国、韩国、日本等国家的司法制度、司法程序实施追逃追赃;学会打技术仗,灵活运用信息化、现代化手段发现外逃人员的藏匿点、落脚点;学会打心理仗,善于用思想感化、释法明理等手段,破除嫌疑人及其家属的侥幸心理、畏罪心理、观望心理,使其放下思想包袱,接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