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察秋毫,检察机关对身陷囹圄少年不批捕

24.04.2018  17:23

  “感谢检察官,严格执法,尊重事实和证据,给孩子一个公正的处理结果。回去我一定好好管教他,不再让他做违法的事…”送走王浩和他的妈妈,这起案件的办理过程还历历在目…

  为小利,多名未成年人团伙盗窃

  案件还要从几个孩子说起,2017年10月左右,杨鹏,于成,王浩,黄杨等八名未成年人先后20余次,来到长春市多个辖区的超市附近,盗窃超市门前摆放的摇摇机内的硬币,共计盗窃二十六次,合计人民币五千余元。

  该团伙内有多名嫌疑人犯罪时还未满16周岁,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公安机关将已到案的四名嫌疑人提请宽城区检察院未检部门批准逮捕。

  阅卷过程发现疑点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翻阅证据材料,发现王浩的户籍信息和王浩母亲的证言有不符之处,王浩母亲还提供了多份王浩出生地村邻的证据,证实王浩案发时未达到十六周岁。对比王浩的出生证明,可以看出该份出生证明中的父母信息栏中有多项信息与实际户籍信息不符,无法排除出生证明存在错误的怀疑。

   不批准逮捕继续侦查

  本着对案件负责的态度,检察人员找到王浩的母亲,进行了询问,进一步核实王浩的出生年月日,出生证明的具体办理情况。随后又联系了王浩的监护人一同来到长春市第三看守所,对王浩进行讯问,针对王浩的年龄再一次跟本人进行核实,王浩陈述的出生日期与王浩母亲和屯邻均一致。综合考虑案件相关证据,对王浩的实际年龄问题进行讨论,本着保护未成年人嫌疑人的原则,最后宽城区检察院决定对该案中的王浩不批捕,继续补充侦查。

   不批捕后的帮教

  在对该案作出不批捕决定后,检察人员对王浩及其监护人进行了必要的帮教。告诉孩子,虽然案件目前因为证据不充分而作出不批捕决定,但是他的行为确实属于盗窃行为。并告诫王浩和他的监护人:今后要吸取教训,知法懂法守法,勿以恶小而为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王浩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自己今后一定会悔改,绝不再做违法的事。王浩的妈妈十分激动,感谢检察机关能够明察秋毫,以事实和证据说话,能够给案件一个准确的定性,让孩子可以重获自由。今后一定好好管教孩子,陪伴在他身边,让他做正事、走正道!

  办案感悟: 这起案件有了一个妥当的结局,我心中的石头也落了地。在办理未检案件过程中,除了时刻谨记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我们更是怀揣了对法律的敬畏,尊重事实和证据,走进案件背后,发现案件细小疑点,让每个案件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结果。让未成年嫌疑人及其监护人感受到法律的温度和暖度。

  桔子姐姐真心希望,这起案件中的王浩能够在重获自由之后,抖落内心的尘埃,有一个光明的未来…(声明:本文中所有人名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