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日报】杨建平:每起案子都当成第一件办

03.02.2017  16:07

 

     

  编者按 万物苏萌山水醒,农家岁首又谋耕。今天是春节假期后第一个工作日,恰逢立春节气。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春天代表着生长,孕育着希望。鸡年第一个工作日,我们特意刊登3位检察官立足岗位、勤奋工作的故事,希望用这种方式给全国检察干警鼓劲加油,也向广大读者们拜个晚年。2017年,我们一起撸起袖子加油干吧!

  一个检察人的张力,能消解三秋之叶,亦可护二月春花。

  吉林省长春市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主任检察官杨建平从检二十年,工作中他从不强调一句艰辛,一袭云淡风轻竞了万般心绪,对职业和理想始终心怀愿景。

  2000年开始,杨建平开始从事公诉工作。他说:“对于办案人员来说,每一起案件都应当看作是第一件。你办100件案子,99件都对,可是一旦有一件不对,那将是一生的耻辱。”特别是死刑案件,对双方当事人来说都是人命关天的大事,误判、错判不仅不会将真正的罪犯绳之以法,还会剥夺无辜的生命,这样的案子一旦办错,结果不可逆转。

  除办案压力之外,公诉人还要承担巨大的上访压力,老百姓只认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老理儿,并不管案件本身的证据怎么样。可压力再大,杨建平都能充满斗志地工作。他说,有一个死刑案让他至今难忘,给了他力量。被害人是一个12岁的小女孩儿,在去楼下小卖店给父母买东西的路上被奸杀,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小女孩的父母含着泪讲述着家里条件不好,但小女孩一直都特别懂事……听着孩子从小长到大的点点滴滴,杨建平的眼角湿润了,他深切感受到在庄严的公诉人席上,必须尽一切所能维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十年间,杨建平共办理公诉案件500余件,其中包括“上海社保系列案件”“长粮集团系列案件”等数十起引人关注的重大案件。

  2010年杨建平调到反贪部门工作。从公诉到反贪,从庭前到幕后,从对公安的证据剥丝抽茧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到反贪一线指挥侦查,六年的反贪办案经历让杨建平深深意识到,“忠诚”二字的分量。反贪工作的随机性比较强,工作节奏很多时候都由办案人自己掌控,手中所掌握的办案机密也很多,如果办案人没有坚定的政治信仰和对党忠诚、勇于担当的决心,就很容易在侦查过程中出问题。

  到反贪部门工作以后,他常常对办案组的同事说:“一个案件办下来,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闪失,对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都是百分之百的损害。不办冤假错案是我们的职业底线。

  刚开始,很多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刚一立案,各色人等就纷至沓来,有打听案情的、有拐弯抹角说情的,甚至还有威胁恐吓的。杨建平一概不为所动。对此,家人朋友不理解,说他不近人情。时间长了,大家只能怪他“脸黑”,而他查办的案件,打听的、说情的也渐渐销声匿迹。

  随着中央反腐节奏加快,2014年,杨建平被最高检抽调到了“打虎”一线。该类案件案情复杂,牵涉面广,杨建平顶住压力,在办案中精益求精,先后询问证人200余人次,调取书证千余份,取证涉及近十个省份,累计行程10万余公里。2015年4月,手里的案件侦查终结。此时,最高检又将一起受贿犯罪线索移交吉林省检察院,领导找到他,他二话不说,收拾行李从北京直接去了河北办案驻地,一干又是八个月。该案侦查初期,正逢吉林省检察系统司法改革的关键时期,在改革中能否入额,关乎每一名侦查员的切身利益。作为专案组综合组组长,杨建平主动提出让其他参加入额考试的同事先回家复习,自己承担起综合组全部工作,在考试前两天才返回长春。

  6年来,他年均查办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十余件,所查办的案件,有罪判决率达到了100%,被告人均当庭认罪悔罪,均无上诉。